新華社福州12月18日電(記者 項開來)福建省建設廳日前表示,截至12月中旬,全省已清理拖欠工程款48億多元,清欠比例超過85%。
自2003年底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以來,福建省共拖欠工程款57.3億元。截至12月中旬,已清欠48.83億元,清欠比例85.2%;其中政府投資項目清欠23.52億元,清欠比例94.1%。
福建省建設廳副廳長翁玉耀介紹說,福建省采取了一系列標本兼治的清欠措施,對沒有資金來源或資金不落實的項目,業(yè)主有拖欠工程款記錄的,不得批準辦理立項、用地、規(guī)劃、施工許可;對房地產開發(fā)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經營性工程項目,項目資本金低于國家規(guī)定比例的,不予批準立項;對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付清所有欠款前,不得上新的開發(fā)項目,房地產主管部門在資質年檢時不予通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