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解讀:
如何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對于堅持正確創(chuàng)作方向,推出更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要形成科學的文化產品評價標準。確立什么樣的文化產品評價標準,對于引導文化創(chuàng)作朝什么樣的方向努力,至關重要?!稕Q定》提出,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作品最高標準,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tǒng)一起來,形成科學的評價標準。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導向正確,二是群眾滿意。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是文化產品創(chuàng)作生產須臾不可偏離的基本遵循。人民群眾是文化產品的最終評判者,要堅持把群眾認可度、滿意度作為評價作品的重要標準。一部好的作品,應當經得起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應當是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tǒng)一的作品。根據這個標準,我們在評價作品的實踐中,必須科學合理地設置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發(fā)行量、收視率、點擊率、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標,既不能將這些指標絕對化,從而忽視作品的格調品位;又不能忽視市場信息甚至簡單否定這些量化指標,無視社會需求和群眾需求,以至于作品乏人問津、束之高閣。
第二,要加強和改進文化評獎工作。這些年來,我們開展的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和文華獎、華表獎等評選表彰活動,推出了一大批融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于一體的優(yōu)秀文化產品,在社會上產生廣泛影響。同時要看到,當前文化評獎不同程度存在過多過濫、權威性不夠等問題,必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要精簡評獎種類,2005年以來,根據中央要求,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已從原來的90個減至24個,文化評獎初步做到少而精。要改進評獎辦法,處理好領導評價、專家評價和群眾評價之間的關系,將觀眾的接受和滿意程度作為評獎的根本標準,將演出場次和票房收入作為衡量社會影響的客觀指標,使評獎成為推動文化產品更好地面向市場、為人民群眾服務的重要調控手段。要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評獎機制,提高獎項的權威性和公信度,切實發(fā)揮評獎在引導和推動優(yōu)秀精神文化產品創(chuàng)作生產方面的積極作用。
第三,要在著力加強文藝理論建設和文藝評論工作的同時,切實加大優(yōu)秀文化產品推廣力度。理論評論與創(chuàng)作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是文藝創(chuàng)作的重要推動力。必須從指導思想、方法手段、陣地隊伍等多方面入手,著力加強文藝理論建設和文藝評論工作。當前,我國文化產品創(chuàng)作生產空前繁榮,2010年長篇小說出版總量達到3000部,電影產量526部,電視劇產量1.4萬多集,圖書出版品種和總印數(shù)均居世界第一位、電子出版物居世界第二位。廣大觀眾不同程度上都面臨如何在浩如煙海的文化產品中甄別優(yōu)劣、好中選優(yōu)的問題。一些好的作品,短期內群眾可能還不了解,需要一個宣傳推介、開拓市場、廣為傳播的過程。要充分運用主流媒體和公共文化場所等資源,在資金、頻道、版面、場地等方面為展演展映展播展覽精品力作提供條件。要設立專項藝術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優(yōu)秀文化作品,鼓勵和引導優(yōu)秀文化產品創(chuàng)作生產。
第四,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維護文化產品創(chuàng)作生產者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如果文化產品生產者的勞動成果和正當利益得不到尊重和保護,勢必影響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要加強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加大執(zhí)法力度,開展集中行動、組織專項治理、查辦大案要案、加強日常監(jiān)管,不斷凈化文化市場,依法懲處侵權行為,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