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秋季開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廳〔2011〕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
2011-2012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現(xiàn)就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就近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1.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學上。要通過積極擴大公辦教育資源、購買民辦學位等渠道,落實好“兩為主”政策,確保所有符合輸入地政府規(guī)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能因城市拆遷、學校撤并等原因導致隨遷子女失學。
2.確保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jīng)費到位。要把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列入輸入地教育經(jīng)費支出,按財政預算內義務教育經(jīng)費標準,及時足額向接收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和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撥付辦學經(jīng)費。中央撥付的專項獎勵資金要用于隨遷子女較多的地區(qū)和學校。
3.確保隨遷子女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失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一律免收學雜費,不得加收借讀費。要將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隨遷子女納入資助范圍,確保不因經(jīng)濟困難而失學。
4.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進行幫扶。要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在經(jīng)費、師資、管理等方面加大幫扶力度。對尚未完成規(guī)范工作的隨遷子女教育機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進行改造或撤并,并妥善安置學生轉學。
5.對隨遷子女就學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要在開學后對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及時協(xié)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并將督查結果作為今年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
做好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是貫徹落實《教育規(guī)劃綱要》的重要任務,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積極主動承擔責任,努力采取措施做好工作。落實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聯(lián)系方式:(010)66096455 傳真:(010)6609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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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