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流通領域禽流感、豬鏈球菌等疫病的防控,有關部門采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嚴防動物疫病通過市場傳播。主要措施有:凡進入市場內銷售的活禽及其制品,必須經質檢部門檢疫合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未經檢疫不得進入市場;嚴防來自疫區(qū)的活禽及其制品進入市場;實行掛牌銷售制度,經營者銷售活禽及其制品,要掛牌經營,標明產地,出示動檢部門的檢疫合格證明;對市場內銷售的活禽及其制品實行劃行歸市,集中銷售,定點宰殺,減少人與活禽接觸的機會。各地工商部門與市場開辦者、場內的經營者簽訂防控責任書,責任到人,與市場監(jiān)管人員簽訂監(jiān)管責任書,責任到崗;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數,保證巡查質量,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嚴厲查處販運、倒賣、銷售病死家禽及其制品行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假冒疫苗行為;情況緊急時,執(zhí)行政府的決定,暫?;钋萁灰?,關閉疫區(qū)十公里以內的市場;加強對鳥類及其產品市場的監(jiān)管執(zhí)法力度,嚴厲查處和打擊非法經營鳥類及其產品的行為,對交易染疫鳥類造成禽流感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工商總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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