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8月20日電(記者 齊雷杰)不久前,因工作日中午帶領下屬參加個人宴請并飲酒,酒后一名村支部書記身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河北廊坊市啟動“操作指南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文安縣建設局原局長邵俊德因此受到留黨察看2年、行政撤職處分。分管副縣長也被“倒查”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為了將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廊坊對相關責任列出具體清單,厘清責任內容,并制定了“簽字背書”“廉政談話”等10項操作性很強的“操作指南式”工作制度,確保“擰緊螺絲,砸實責任”。 記者采訪了解到,廊坊市確定黨委領導班子承擔10項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承擔5項“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承擔5項“一崗雙責”責任。各級黨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體驗式”廉政教育活動;班子成員在一個任期內至少接受一次黨代表現(xiàn)場質詢。廊坊紀檢部門也明確了強化權力監(jiān)督、糾正“四風”、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格責任追究等多項監(jiān)督責任內容,誰需要干什么、怎么干都有章可循,一目了然。 為保障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廊坊市健全完善了落實主體責任“簽字背書”、定期分析研究等制度,并要求各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不僅要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的落實,還要監(jiān)督檢查分管領域部門、單位黨政“一把手”落實責任制的情況,協(xié)調解決黨風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廊坊市還建立了“晾曬”平臺,規(guī)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向黨的全委會述責述廉,接受全委會委員現(xiàn)場質詢和測評;每年年初,各級黨委須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主要領導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縣(市、區(qū))和市直單位“一把手”還要向市委寫出專題報告。 為增強黨員干部反腐倡廉思想免疫力,廊坊市委建立實施廉政談話、警示教育、廉政宣傳等制度。今年5月以來,紀檢干部已約談各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市直單位一把手184人,約談單位副職417人。 同時,廊坊實施廉政督查、廉政考核制度,督查組采取綜合督查、專項督查、跟蹤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開展主體責任落實督查。對發(fā)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查辦違紀違規(guī)案件,追究當事人責任,也對發(fā)案單位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履責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倒查相關領導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