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諝馕廴緫狈桨浮吧壈妗弊钚鲁鰻t,1月15日召開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fā)布會介紹了相關內容。
據(jù)介紹,《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在預警分級上分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級。與四級預警相對應,《應急預案》分別設置了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級應急響應。
《應急預案》對于Ⅰ級應急響應(紅色預警)時采取的強制性措施要求更加嚴格,如停駛除執(zhí)法執(zhí)勤車外的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比例從原先的30%提高到50%;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則明確要采取停課措施等。(記者 勵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