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珠海3月12日電(記者魏蒙)在我國發(fā)布實施新的《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59天后,珠海檢驗檢疫工作人員于12日在橫琴口岸從進境旅客攜帶物品中截獲了已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物品——燕窩。珠海檢驗檢疫局已按規(guī)定對該批燕窩作了退回處理。
據該局負責新聞發(fā)布的陳忠炎介紹,1月13日,農業(yè)部、質檢總局發(fā)布并生效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在這一新名錄中,三大類16項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經攜帶、郵寄途徑傳入我國內地。其中,燕窩,油脂類,皮張、毛類,蹄、骨、角類及其他制品就被列入了新的禁止名錄中。
據了解,此次被截獲并被退回的燕窩是由一名湖北旅客從澳門返回內地時攜帶的,共0.41千克。這是珠??诎妒状谓孬@該名錄新增的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物品之一的燕窩。
該局負責相關事務的黎財慧告訴記者,新修訂的名錄具有三大特點:一是整合吸納了舊名錄的合理部分,既考慮我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又充分借鑒了國外的成功做法,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對過去分別發(fā)布實施的3個文件名錄予以合并,明確適用對象為“旅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更具統(tǒng)一性和針對性;三是以風險分析為基礎,是對活動物、肉類、奶制品、蔬菜、燕窩等物品的限制范圍更清晰、更細化,并將轉基因生物材料納入到名錄里,更具嚴謹性和科學性。
12日晚,該局因此案發(fā)出警示:為維護國家農業(yè)生產生態(tài)安全,出入境人員要注意了解新名目內容,避免攜帶、郵寄新名錄所列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對惡意隱瞞攜帶、郵寄或屢次攜帶、郵寄的人員,檢驗檢疫部門有進行行政處罰的權利。如果發(fā)現有違新規(guī)而引起重大疫情疫病者,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