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 姜雪麗)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啤酒瓶產品質量進行了監(jiān)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該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6.2%。此次,質檢總局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上海等2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65家企業(yè)生產的65種產品(不涉及出口)。
此次抽查涉及的主要理化指標為:內應力、抗沖擊、耐內壓力和垂直軸偏差。標志指標主要是為防止不耐壓的非啤酒專用瓶用來灌裝啤酒,國家標準規(guī)定在瓶底以上20mm范圍打有啤酒瓶專用標記“B”和生產企業(yè)的標記,生產的年、季。
經檢驗,標志指標項目全部合格,部分產品理化指標中的抗沖擊和耐內壓力不合格。
抽查中發(fā)現的主要質量問題:部分啤酒瓶抗沖擊力能力達不到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抗沖擊力能力差的啤酒瓶在罐裝啤酒后,受到某種外力作用時,可能會發(fā)生啤酒瓶爆炸。部分啤酒瓶耐內壓力達不到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耐內壓力差的啤酒瓶在盛裝啤酒后,在生產、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會因輕微碰撞而引起爆炸,也有可能發(fā)生自爆。
抽查中質量較差的產品有寶雞市渭河玻璃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商標為YC620ml綠色啤酒瓶、焦作市安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商標為AT600ml翠綠色啤酒瓶和成都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JX580ml綠色啤酒瓶。
另外,質檢總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和飲用啤酒時應注意:
要輕拿輕放,注意盡可能避免啤酒瓶的碰撞,防止存在質量缺陷的啤酒瓶受到碰撞后發(fā)生爆炸。啤酒上桌前要打開瓶蓋,以釋放啤酒瓶所承受的壓力,這樣即使發(fā)生了碰撞,也不至于使啤酒瓶爆炸傷人。要使啤酒瓶遠離身體的要害部位,避免啤酒瓶發(fā)生爆炸后,傷害眼睛等重要部位。注意不要購買簡易捆扎的啤酒,要購買正規(guī)企業(yè)生產的啤酒,這樣即使發(fā)生事故,也便于索賠。應盡量選購小規(guī)格的瓶裝啤酒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