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黃金周期間,浙江省工商局發(fā)布提示說,長三角地區(qū)15個城市之間有一張統(tǒng)一的消費維權網,消費者在任一城市遭遇消費糾紛,在事發(fā)地或回居住地投訴,工商部門都會及時處理。據(jù)記者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未收到有關黃金周的異地舉報投訴,也沒有從江蘇、浙江消協(xié)轉來的投訴。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相關人士稱,長三角消費維權網運行以來,收到的異地投訴總共也不滿10起,“一是可能網站本身宣傳不夠,了解的人不多;二是可能長三角各城市間地域相近,來往比較方便,一些問題在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直接解決了;三是消費者可能直接登錄糾紛發(fā)生地消費者維權機構的網站投訴了,顯不出異地投訴的情況?!?/p>
長三角異地維權網絡于2004年3月正式啟動,當時蘇浙滬三省市的工商部門簽訂了《長三角地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協(xié)議》,承諾在上海、揚州、鎮(zhèn)江、南京、常州、南通、無錫、蘇州、湖州、嘉興、杭州、紹興、寧波、舟山、溫州15個城市建立消費異地救濟制度,并在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信息共享、“12315”維權網絡連接等方面展開系列合作。
協(xié)議約定的消費異地救濟制度,首先是優(yōu)先受理異地消費者申訴。以上海為例,長三角地區(qū)15個城市中任意一城市的消費者,在上海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經營者發(fā)生無法自行解決的消費糾紛時,可直接向上海工商部門尋求幫助。為幫助異地消費者節(jié)約時間和維權成本,上海工商部門將予以優(yōu)先受理,并依法及時為消費者排憂解難。其次是受理消費者異地申訴。消費者異地消費后回到居住地,在法定的有效時期內,向居住地工商部門尋求行政救濟。居住地工商部門接訴后,將及時轉至消費地工商部門處理。消費地工商部門應及時開展調查,并依法作出處理。再次是受理消費者異地舉報。消費者對各類發(fā)生在異地、屬于工商部門職責范圍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以向消費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舉報,工商部門接報后,將及時轉至違法行為發(fā)生地或經營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處理。(記者 勵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