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建立全國校車信息管理系統(tǒng)。教育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日前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校車信息采集工作。
通知指出,校車信息采集和錄入的責任主體是設區(qū)的市級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信息采集的對象是所有為義務教育學生和幼兒園幼兒服務的校車,包括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學校及幼兒園自備校車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校車。變化的信息應及時更新。省級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轄縣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和督辦機制,做到縣不漏校(園),校(園)不漏車,車不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