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校車安全事故頻發(fā)為遼寧省敲響警鐘。12月13日,沈陽市教育局、交通局、公安局、安監(jiān)局4家單位聯(lián)合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運營管理工作的通知》,再一次對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細致部署。
本次沈陽市四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主要是再一次強調了各部門在校車安全工作中的職責和采取的具體舉措。交通部門將重點開展校車安全運營日常巡查。加大執(zhí)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違法行為。對中小學校車駕駛人的從業(yè)資格進行逐人檢查。利用GPS、視頻監(jiān)控等科技手段對中小學校車運營狀態(tài)實施實時監(jiān)控。
公安(交警)部門將定期對校車安全技術情況進行全面查驗。對校車及其駕駛人交通違法等情況進行集中清理。對駕駛人年度內交通違法記滿12分,在兩年內有超員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或3年內負有主要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及時報告交通等部門,取消其校車從業(yè)資格。
教育部門重點負責對乘車學生反復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引導中小學生(幼兒)珍愛生命,加強自我保護。
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和收車驗車制度,嚴格落實學生(幼兒)乘車“實名制”管理工作。以班級為單位,建立完善學生乘車檔案制度。同時中小學(幼兒園)要與租用車輛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學校、幼兒園強迫或放任校車發(fā)生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公辦學校校長、園長就地撤職,民辦學校、幼兒園停業(yè)整頓,整頓不合格的取消辦學資格。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重點負責督促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落實情況。(記者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