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去深圳、珠海經濟特區(qū),不必辦理邊境通行證;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后領購普通發(fā)票,不再審核資格……北京市發(fā)改委日前透露,“十一五”期間,北京市的審批事項大幅精簡,行政許可事項由2004年的1468項精簡調整到目前的810項,精簡幅度達到45%。其中,北京市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由231項精簡到88項,取消143項,精簡幅度達到61.9%。
據(jù)悉,“十一五”期間,北京市按照“加快、簡化、下放、取消、協(xié)調”的要求,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huán)節(jié)、下放審批權限,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設立了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政審批綜合服務大廳,推進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機制常態(tài)化。
審批權限下放也是北京市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十一五”期間,北京市啟動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核心區(qū)(海淀區(q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按照權利法定、依法行政、便捷高效的原則,推進行政審批權限下放。目前已有12個市級部門17項審批事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海淀區(qū)。(記者 董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