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辦法(草案)》首次提請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據(jù)悉,該實施辦法草案“鼓勵國內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經(jīng)營港口”,以改變湖南省港口長期以來因缺乏資金而處于落后的局面。
集裝箱等專用碼頭建成
據(jù)悉,湖南已形成了一個內通各市,外可通江達海的天然水運網(wǎng)。全省現(xiàn)有通航里程11967.7公里,居全國第三位,擁有各類內河船舶12604艘。長沙、岳陽已列為全國內河28個主要港口之一。而隨著投融資渠道的拓展,湖南加快了港口建設步伐,逐漸建成了一批集裝箱、石油、化工、液化氣、糧食、煤炭、化肥、金屬礦石等專用碼頭。這些碼頭的建成,特別是城陵磯5000噸級外貿碼頭和岳陽、株洲、湘潭等一批千噸級泊位相繼投產(chǎn),提高了湖南省港口的整體水平和綜合通過能力。
鼓勵個人投資建設港口
但在港口快速發(fā)展的同時,湖南港口結構、港口碼頭布局卻不盡合理,已有港口的功能得不到充分發(fā)揮。港口岸線的使用也不合理,岸線資源浪費很大。
湖南省交通廳廳長歐陽斌表示,目前大部分港口企業(yè)困難、無力加大投資,僅靠自身的投入是有限的,遠遠滿足不了港口發(fā)展的需要。辦法草案鼓勵多渠道、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建設港口基礎設施,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國內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經(jīng)營港口,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以改變湖南港口長期以來因缺乏資金而處于落后的局面。
港口水域倒垃圾最低罰千元
辦法草案還規(guī)定,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和儲存場所,應當設置專用作業(yè)區(qū)域,港口危險貨物作業(yè)場所距離港口客運設施以及裝卸儲存燃油設施不得少于3000米,距離普通貨物碼頭不得少于150米。在港口水域內進行捕撈作業(yè)或者向港口水域傾倒廢棄物等影響船舶安全航行危及港口安全活動的,責令立即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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