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經(jīng)過審議并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1991年國家預算,批準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乾所作的《關于1990年國家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1991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會議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1990年國家預算。
(《人民日報》1 9 9 1 0 4 1 0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