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在第三次全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會議上強調
全面提升防范打擊經濟犯罪的效能和水平
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 第三次全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會議29日至30日在京舉行。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會上強調,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積極應對新形勢新任務對經偵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著力回應人民群眾對經偵工作的新期待,全面提升公安機關防范打擊經濟犯罪的效能和水平,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做出新的貢獻。
孟建柱指出,當前做好經偵工作既面臨著難得的機遇,又面臨著嚴峻的挑戰(zhàn),任務繁重艱巨。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防范和打擊各種經濟犯罪活動。要正確處理堅決打擊與嚴密防范的關系,最大限度地遏制經濟犯罪的發(fā)生。在堅決打擊的同時,要加強對新型經濟犯罪作案特點的研究,及時向公眾提示,以增強群眾和企業(yè)的防范意識。要正確處理維護社會秩序與激發(fā)社會創(chuàng)造活力的關系,既要依法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又要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鼓勵各類經濟實體創(chuàng)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要正確處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系,堅持依法辦案、秉公執(zhí)法,加大執(zhí)法監(jiān)督,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tǒng)一和尊嚴。
孟建柱強調,防范和打擊經濟犯罪工作,事關國家經濟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要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正確處理“破大案”與“破小案”的關系,最大限度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切實提高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打擊實效的同時,認真對待各種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小案件”,切實做好防逃、控贓和追逃、追贓工作,努力實現(xiàn)“人到案、錢追回”,把受害群眾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孟建柱強調,要把經偵隊伍建設與業(yè)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狠抓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引導廣大經偵民警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觀念,著力鑄造經偵隊伍的忠誠警魂;狠抓專業(yè)化建設,著力提升經偵隊伍的實戰(zhàn)本領;狠抓反腐倡廉建設,著力提高經偵隊伍拒腐防變的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yè)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經偵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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