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5日從此間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促進志愿服務科學發(fā)展,建立健全社會志愿服務體系,民政部決定在全國開展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工作。
據(jù)介紹,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工作根據(jù)《志愿服務記錄辦法》有關要求進行,主要內(nèi)容包括完善志愿服務記錄管理辦法和記錄標準、建立健全志愿服務回饋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務記錄查詢和證明機制、推進志愿服務記錄信息化和建立健全志愿服務記錄管理機制。
民政部要求,每個省份要選擇3至5個試點地區(qū),在城鄉(xiāng)社區(qū)和民政服務機構率先進行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民政部根據(jù)各地申報情況,確定試點名單,啟動試點工作。試點為期兩年。明年底,各試點地區(qū)對志愿服務記錄試點情況進行中期總結,民政部將組織專家對試點進行評估,并視情況適時擴大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范圍,加快試點步伐。
根據(jù)民政部新近出臺的《志愿服務記錄辦法》,志愿者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應當安排專門人員對志愿服務記錄進行確認、錄入、儲存、更新和保護,并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業(yè)務主管部門對志愿服務記錄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