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6月2日電(記者劉寶森)山東省政府規(guī)定,今后山東省新建中小學校必須避開地震帶等危險源,選在交通方便、地勢平坦開闊、遠離污染源的地段建設。
山東省新頒布的《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試行)》(簡稱《標準》)中規(guī)定,全省新建中小學校應避開高層建筑的陰影區(qū)、地震斷裂帶、山丘地區(qū)的滑坡段、懸崖邊及崖底、河灣及泥石流地區(qū)、水壩泄洪區(qū)等六個不安全地帶。
同時,《標準》要求,學校盡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噪音干擾。架空高壓輸電線、高壓電纜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區(qū)。學校還不應與醫(yī)院傳染病房、太平間、氣源調壓站、高壓變配電所等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場所毗鄰。
據了解,山東省制訂這一《標準》旨在提高全省中小學辦學水平,改善辦學條件,推進學校建設的標準化和科學化。
山東省要求,各地要將中小學標準化建設與布局調整、薄弱學校建設、危房改造等工作結合起來,對辦學條件尚未達到基本辦學條件標準的學校,要制訂改造計劃,爭取用5年的時間,實現全部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