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3〕19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6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4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12項。
附件:國務院決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