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民用機場凈空和電磁環(huán)境保護辦法》出臺。這部將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規(guī)定,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qū)域內,禁止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
此外,河北省還規(guī)定,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qū)域內,禁止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在民用機場圍界外五米范圍內,不得搭建建(構)筑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民用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不得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風箏、孔明燈等其他升空物體,不能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和燃放升空的爆竹、煙花、焰火等。
據了解,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qū)域外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的,應當經當地氣象主管機構依法批準后方可進行,并不得影響民用航空飛行安全。
在民用航空無線電臺(站)電磁環(huán)境保護區(qū)域內,不得從事修建架空高壓輸電線、架空金屬線、鐵路、公路、電力排灌站,存放金屬堆積物,種植高大植物,從事掘土、采砂、采石等影響民用機場電磁環(huán)境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