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向新聞媒體介紹,該廳制定出臺優(yōu)化服務十項舉措。目前已完成對土地、礦產(chǎn)、海洋審批事項的全面清理削減,對原有59項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事項,下放15項,取消9項,合并減少7項,削減下放比例為52.5%;清理本級收費項目,擬取消7項行政性收費,下放2項收費,預計4月底審查核定后組織實施。
在對由法律規(guī)定設定,但長期不實施、不適應市場經(jīng)濟要求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削減的同時,省國土資源廳對保留項目重新核定相關報批材料和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huán)節(jié),簡化審批手續(xù),壓減審批時限。同時,在政務大廳設立專門窗口,明確專人負責,對重點項目和城鎮(zhèn)面貌三年大變樣項目報卷,符合條件的隨報隨收,即收即辦;凡列入審批快速通道的項目,協(xié)辦處要當日辦結、主辦處要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辦理意見,全廳審批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其他審批項目時限標準,要比法定時間縮短30%。
對通過用地預審報省政府審批用地的省、市批準(核準)的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和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項目,不占用基本農(nóng)田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在落實征地補償費用,爭得被征地集體和群眾同意,報經(jīng)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后,可先行用地,在半年內正式報批用地。(實習生 馮娜娜 記者 閆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