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北京市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2008年10號文件的形式,正式下發(fā)《北京市氣象應急保障預案》(以下簡稱氣象保障預案),要求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相關單位請認真貫徹實施,同時向社會公布,希望通過全體市民的共同參與,形成防御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的整體合力,盡最大可能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造成的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后果。
眾所周知,天氣與各行各業(yè)密切相關,與人民群眾福祉安康緊密相連。氣象部門的重要職責是對各類災害性和高影響天氣進行監(jiān)測、預測、預報、預警,為全社會共同防御和減輕氣象災害及其引發(fā)的次生、衍生災害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依據(jù)。近年來,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北京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典型的季風型大陸性氣候,使得北京夏季天氣多變,北京的氣象災害呈現(xiàn)出頻發(fā)、突發(fā)、局地性強和高影響等特點。為了有效處置各類氣象災害事件,做到氣象災害防御和救災措施并舉,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因此,決定了氣象應急預案的定位為全市綜合保障預案。
氣象應急保障預案得到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在批準前經過了多位專家的嚴格審查。5月28日,《北京市氣象應急保障預案》在京通過了以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務院應急辦專家組成員李澤椿為組長的專家論證會。專家組認為,該預案提出的“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部門聯(lián)動、全社會共同防范”氣象應急保障工作原則,科學合理;預案突出了氣象部門在氣象災害預警和突發(fā)公共事件氣象應急處置中的首要環(huán)節(jié)職責,強調了各部門在應急工作中的響應和聯(lián)動;預案的實施可提高北京市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能力和抵御氣象災害風險能力。
此外,專家組還建議,進一步強化突發(fā)公共事件氣象應急保障;加強氣象科普知識宣傳,特別要加強本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做好氣象防災減災宣傳普及工作。
氣象應急保障預案進一步規(guī)范了本市氣象應急工作。對本市氣象災害和高影響天氣預警以及市屬各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應急響應和聯(lián)動工作進行了明確。首先明確了本市氣象應急保障組織協(xié)調機構將圍繞氣象監(jiān)測預警和應急聯(lián)動履行職責;明確了氣象應急保障預案適用于本市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的監(jiān)測預報預警、本市其他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的氣象保障和首都重大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活動的氣象應急保障;根據(jù)本市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以及對首都公共安全、城市運行、重大社會活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損失情況,確定氣象災害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本預案有三個特點:一是在氣象部門對本市暴雨、雷電、大霧等13種主要氣象災害預警按照程度,原則上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表示的基礎上,特別強調了要結合首都實際,對本市氣象災害所對應的高影響天氣尚未達到氣象部門原本規(guī)定的災害預警信號發(fā)布標準,但可能對城市運行、重大社會活動和突發(fā)事件處置產生影響時,市氣象臺也應發(fā)布高影響天氣預警信息,進行預警提示。
二是本預案對已有的氣象預警信號發(fā)布機制進行了完善,進一步明確了氣象災害藍色和黃色預警信息以及影響范圍在1—2個區(qū)縣局部嚴重氣象災害的橙色和紅色預警信息均由市氣象臺發(fā)布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此外,對氣象預警信息的傳播也做出了規(guī)定,要求氣象部門通過充分利用固定網、移動網、因特網等通信網絡,以及廣播、電視、報紙、電子顯示屏、農信機、手機短信等多種渠道及時、準確、權威地向社會公布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監(jiān)測、預警、處置、服務等信息。
三是進一步強調了本市氣象災害和高影響天氣社會應急響應與部門聯(lián)動。當市氣象部門發(fā)布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預警后,各部門及相關單位應積極按照本部門職責,主動采取相應措施,做到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應對。通過建立上下之間、地區(qū)之間、部門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的綜合協(xié)調聯(lián)動工作機制,防御或避免氣象災害或高影響天氣可能帶來的影響。
此外,對氣象應急保障工作常態(tài)化管理以及氣象災害發(fā)生的善后處置、總結評估、通信等技術保障、資金保障以及培訓演練等也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