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制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旅游的行為
——關于轉發(fā)山東省紀委、監(jiān)察廳《關于濱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災期間
用公款組織旅游案件的通報》的通報
中紀通〔2008〕4號
最近,按照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要求,山東省紀委、濱州市紀委嚴肅查處了濱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災期間用公款組織旅游的嚴重違紀行為?,F將山東省紀委、監(jiān)察廳《關于濱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災期間用公款組織旅游案件的通報》轉發(fā)各地區(qū)各部門。
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并作出明確規(guī)定,嚴格禁止公款旅游。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fā)生后,中央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全力支持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山東省濱州市工商局無視中央有關規(guī)定,置地震災害給國家所帶來的困難于不顧,置全國人民深切悼念遇難同胞的情感于不顧,組織公款旅游。這是一起在抗震救災期間以學習考察為名用公款組織旅游的典型頂風違紀案件,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極其惡劣。有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從這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清醒認識到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大力弘揚抗震救災的偉大精神,帶頭發(fā)揚艱苦奮斗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決抵制和反對奢侈浪費行為。要按照反腐倡廉建設的要求,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嚴格把關,堅決制止借開會、考察、學習、培訓等名義變相組織公款旅游的行為。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對巧立名目用公款旅游的各種行為,必須依紀依法從嚴處理。
中共中央紀委
監(jiān)察部
2008年6月23日
關于濱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災期間
用公款組織旅游案件的通報
最近,按照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要求,山東省紀委、濱州市紀委嚴肅查處了濱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災期間以考察學習為名、用公款組織旅游的案件。現通報如下:
2008年5月7日,濱州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邵立勇主持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組織部分副科級以下干部分兩批赴福建學習考察,由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明負責主辦,交旅游公司具體安排。旅游公司與該局商定了武夷山等地4日游的行程。5月10日至16日,由該局人事政工科科長王克寧帶隊,第一批15人赴閩,期間到武夷山、廈門等地風景名勝區(qū)游覽4天,在福州、廈門學習考察總計不足2天。5月16日,福州市工商局提出因有重要會議,無法接待該局第二批赴閩人員,但他們仍執(zhí)意前往。5月17日至23日,由濱州市工商局企業(yè)注冊局主任科員梁軍帶隊,第二批17人赴閩,沿第一批赴閩人員所走過的城市和路線,到風景名勝區(qū)游覽4天,學習考察總計不足1天。在全國哀悼日深切哀悼遇難同胞期間,第二批赴閩人員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
這是一起在抗震救災期間以學習考察為名用公款組織旅游的典型頂風違紀案件。經濱州市紀委、省工商局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濱州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邵立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免去其黨組書記、局長職務;給予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明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給予該局人事政工科科長王克寧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該局企業(yè)注冊局主任科員梁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以上人員寫出深刻檢查,公款旅游費用由參加旅游人員個人承擔。
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務必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fā)生。
一、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和全局觀念。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fā)生后,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舉國上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開展了規(guī)模空前的抗震救災斗爭。中央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務必把抗震救災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一切為了災區(qū),全力支援災區(qū),以實際行動為抗震救災貢獻力量。在這樣的形勢下,濱州市工商局公然違反規(guī)定組織公款旅游,在全國哀悼日期間第二批人員仍在赴宴、游玩,這是黨的紀律所不能容許的。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以此為鑒,深刻反思,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清醒頭腦,增強政治敏銳性。要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公款旅游的嚴重危害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的自覺性。
二、要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嚴格禁止公款旅游。最近,中央紀委等十部委下發(fā)了《關于開展貫徹落實“兩辦規(guī)定”制止黨政干部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的通知》;今年5月4日,省紀委專門發(fā)出《關于嚴格禁止以舉辦培訓班為名組織公款旅游的通知》。對此,濱州市工商局卻置若罔聞,我行我素。這里再次強調:嚴禁以培訓班或進行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教育為名組織公款旅游;嚴禁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開會等名義用公款旅游;嚴禁借外出招商引資等名義攜配偶、子女用公款旅游;嚴禁借法定節(jié)假日之機組織公款旅游。確因工作需要去外地學習考察的,要嚴格控制規(guī)模,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延長日程、增加地點。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要嚴肅追究相關組織和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深入學習、自覺執(zhí)行黨中央和省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guī)定,嚴禁公款旅游,切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要大力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和作風。厲行節(jié)約,反對奢侈浪費,是我們黨的優(yōu)良傳統和作風,也是我們黨的一貫要求。濱州市工商局組織公款旅游,嚴重敗壞黨的優(yōu)良傳統和作風,損害黨和國家形象,損害黨員干部聲譽,在干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fā)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各項任務還相當繁重。各級黨組織要深入開展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充分認識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終牢記“兩個務必”。要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杜絕鋪張浪費,努力節(jié)約資金、節(jié)省資源,把有限的財力物力用在抗震救災和促進經濟發(fā)展、改善民生上。
四、要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濱州市工商局公款旅游嚴重違紀問題再次警示我們,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要經常分析黨員干部隊伍狀況,及時發(fā)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違紀違法問題的發(fā)生。各部門各單位要對黨員干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jiān)督,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財政部門要嚴把審批關,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出國(境)和外出考察活動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切實加強監(jiān)督檢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嚴肅查處。對因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導致發(fā)生嚴重問題的地方和單位,除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外,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中共山東省紀委
山東省監(jiān)察廳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