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公告
〔2007〕第28號
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決定,《白銀進口管理暫行辦法》(銀發(fā)[1999]414號文印發(fā))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