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chǎn)促進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12年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