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征兵辦公室在審定新兵時,應當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yōu)批準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革命烈士和革命傷殘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應當優(yōu)先批準服現役。
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愿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后準其復學。
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征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xù),發(fā)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并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并享受軍屬待遇。
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的,由原單位發(fā)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