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雷敏)商務部28日發(fā)布2010年第40號公告,終裁決定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英文名稱為Certain Iron or Steel Fasteners)征收6.1%至26%不等的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
公告稱,調查機關認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國內碳鋼緊固件產業(yè)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自2010年6月29日起,對進口自歐盟的該產品征收6.1%至26%不等的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稅則號為:73181200、73181400、73181500、73182100和73182200。